法律知识

保险公司应赔偿工伤护理费用是多少

2021-05-17 17:4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劳动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在日常工作中,难免会因为工作的原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当我们因为工作中受到身体受到伤害时,在经过工伤认定,确认属于工伤范畴后,再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才能据此获得相应的赔偿。那么保险公司应赔偿工伤护理费用是多少?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一、保险公司应赔偿工伤护理费用是多少

  发生工伤后,一般由社保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支付相关费用。根据法律规定,社保基金支付的项目有: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保险公司应赔偿工伤护理费用是多少

  二、工伤的认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三、不得认定工伤的情形

  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保险公司应赔偿工伤护理费用是多少”的相关内容,根据相关规定要求,不是所有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伤害都是工伤,只有符合工伤认定标准的,才可以认定为工伤,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46420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劳动纠纷律师团,我在劳动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