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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工资津贴规定

2021-05-05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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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由于女性职工怀孕期间是无法正常从事劳动生产的,无法劳动也就没有工作收入,对此就只能够依靠生育保险基金方法津贴。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产假工资津贴规定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产假工资津贴规定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产假工资津贴规定

  二、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矿山井下作业;

  (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3)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2、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冷水作业;

  (2)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低温作业;

  (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4)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高处作业。

  3、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2)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

  (3)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

  (4)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

  (5)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

  (6)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

  (7)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8)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9)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10)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或者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

  4、女职工在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第一项、第三项、第九项;

  (2)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三、产假的法律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女性职工休产假期间,其工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没有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产假工资津贴规定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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