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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非工伤医疗期规定

2021-07-03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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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日常生活中,总是有不少我们难以意料的意外,有些时候我们会在非工作期间患病或者是负伤,这种情况下,是不可以认定为工伤的。那么,职工非工伤医疗期规定?请继续阅读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仔细归纳整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职工非工伤医疗期规定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 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

  二、非工伤医疗期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何规定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

  1、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

  三、非工伤医疗期待遇如何

  1、病假工资:职工患病休假在6个月内时,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4年且<6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6年且<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

  职工患病休假在六6个月以上的,连续工龄<1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40%计发;连续工龄≥1年且<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50%计发;连续工龄≥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60%计发。

  2、疾病救济费:患病停工6个月以上的职工,如领取疾病救济费低于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40%者,应按40%的标准计发,但不能高于该职工月工资。连续工龄<1年者,疾病救济费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40%计发;连续工龄≥1年且<3年者,疾病救济费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50%计发;连续工龄≥3年者,疾病救济费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60%计发。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职工非工伤医疗期规定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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