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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二次伤情鉴定吗

2021-06-16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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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伤情鉴定是一种以原始损伤作为鉴定依据,由法医负责执行,通过公对公到病房进行调查,还需要公对公取证,以客观地确认伤员受伤的具体情况,继而确定伤情的登记。那么,可以申请二次伤情鉴定吗?找法网小编将会为你详细分析一下!

  一、可以申请二次伤情鉴定吗

  可以申请二次伤情鉴定,但须有足够证据证明鉴定有问题。

可以申请二次伤情鉴定吗

  二、伤情鉴定的刑事责任

  以原始损伤为鉴定依据的,法医应当在重要的时间节点内,在入院期间,重症或昏迷期间,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操作规范,通过公对公到医院病房调查伤员,公对公取证,确认伤员当时伤情和客观伤残状况,拟订伤情等级。通过现场医学勘察查看、医疗跟踪,临床医学特殊检查、伤情的活体观察检查、症状分析、测试比对、观察审讯、遗物鉴定、调取监控,进行的一套法律医学伤残等级鉴定。符合条件的可以协助办案民警立案逮捕。如果经鉴定达到轻伤一级,则应当由侦查机关立案,检察机关进行公诉。

  三、伤情鉴定的评定标准

  1.《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1996年7月25日公安部发布,1997年1月1日实施);

  2.《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1990年6月20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发布,1990年7月1日起实施);

  3.《人体重伤鉴定标准》(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发布,1990年7月1日实施);

  4.《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公安部发布,2002年12月1日实施);

  5.《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年7月31日卫生部发布,2002年9月1日实施);

  6.《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国家标准GB/T15499——1995)

  7.《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2006国家技术监督局2006年5月1日实施);

  8.《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2002年4月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同日实施);

  9.《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司法部发布,2014年1月1日实施);

  10.《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该鉴定标准);

  11.《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解放军总后勤部发布);

  12.《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

  以上是一篇关于“可以申请二次伤情鉴定吗”方面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到,是可以申请二次伤情鉴定的。此外,还介绍了伤情鉴定的刑事责任以及评定标准。如果当事人对于伤情鉴定有怀疑,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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