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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法网说法:工服费用应该由谁出?

2014-09-11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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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咨询:我在一家商场上班,我刚进公司就给我制定了工装,这时还是试用期,我干了一个月就不干了,公司让我全额支付工装费用,我该不该承担。回答:工装属于单位应为员工提供的必要劳动条件及福利待遇。现...

  咨询:我在一家商场上班,我刚进公司就给我制定了工服,这时还是试用期,我干了一个月就不干了,公司让我全额支付工服费用,我该不该承担。

  回答:工服属于单位应为员工提供的必要劳动条件及福利待遇。现实生活中要求员工购买工服、支付工服押金或员工比例承担的做法都违反法律规定,员工如果可以证明已支付工服费用的,可在离职时要求单位返还。如果是员工短期就业造成的工服损失,应属于单位正常经营风险,单位不得将其转嫁给员工。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劳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对于第一种作用的工装,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由用人单位提供。对于第二种作用的工装,是用于改善和提升公司软环境的成本,是属于公司经营成本的一种,理应由公司支付。

  工装的作用有两种:

  第一,属于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体现公司形象、公司文化等。

  所以当前很多公司都会有自己统一的工装,那公司统一制作或购买的工装,其费用该由谁来承担呢?在发放工装的时候收取部分或全部押金(也有的叫服装费,各个公司的叫法不一致),待员工工作满一定的期限后退还,这是很多公司通行的做法。公司采取这种方式,不外乎两种考虑:其一,是为了降低成本;其二,让员工爱护工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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