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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鉴定赔偿的标准

2021-03-22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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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生活在快节奏的今天,不仅生活节奏加快,患病率也逐渐上升,尤其是一些职业病。职业病如今也是一个令人头疼的话题,那职业病鉴定赔偿的标准有哪些呢?以下就让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职业病是什么?

  在生产劳动中,接触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有毒化学物质,粉尘气雾,异常的气象条件,高低气压,噪声,振动,微波,X射线,γ射线,细菌,霉菌;长期强迫体位操作,局部组织器官持续受压等,均可引起职业病,一般将这类职业病称为广义的职业病。对其中某些危害性较大,诊断标准明确,结合国情,由政府有关部门审定公布的职业病,称为狭义的职业病,或称法定(规定)职业病。

职业病鉴定赔偿的标准

  二、职业病鉴定赔偿标准是什么?

  中国政府规定诊断为规定职业病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规定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亡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有的国家对职业病患者给予经济赔偿,因此,也有称这类疾病为需赔偿的疾病。职业病的诊断,一般由卫生行政部门授权的,具有一定专门条件的单位进行。

  三、职业病鉴定赔偿的标准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以上就是关于职业病鉴定赔偿的标准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在遇上企业拒绝支付个人赔偿的时候要用合理的维权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尤其是自己的身体健康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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