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部[1977]劳薪字180号文规定:"职工在血吸虫危害的地区工作,或因工作需要派往上述地区执行任务,以及下放劳动锻炼,因工作、生产需要接触血吸虫而患了血吸虫病的,可以比照因工待遇处理。"但是需要医疗单位诊断说明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