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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不得扣20%是指什么

2021-05-17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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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劳动者一般情况下都是为用人单位创造收益的,但有的时候也难免因为操作不当等原因会给公司带来损失,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是需要依法进行赔偿的,那么你知道劳动法规定不得扣20%是指什么吗?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劳动法规定不得扣20%是指什么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法规定不得扣20%是指什么

  二、《劳动合同法》关于工资的规定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如月薪酬、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

  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

  (1)社会保险费;

  (2)劳动保护费;

  (3)福利费;

  (4)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

  (5)计划生育费用;

  (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在政治经济学中,工资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工资是生产成本的重要部分。

  三、劳动法对工资支付的时间和要求

  第一,工资支付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数额,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由本人签收。

  第二,用人单位发放工资应该给付工资凭证,严格防止用人单位做假工资单,存折上一部分,现金一部分,以此少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少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也可以显示劳动报酬的透明度。过去习惯用工资条的形式。职工凭借工资条,可以掌握自己的收入状况,如果出现问题,也可以作为凭证,同时在诉讼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第三,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推迟30天以上就构成拖欠。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对于实行小时工资制和周工资制的人员,工资也可以按日或周发放。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无故拖欠不包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除上述情况外,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整理的劳动法规定不得扣20%是指什么的相关内容。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赔偿时可以从工资里面进行扣除,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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