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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法修改方案上报 存贷比或退出历史舞台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14-12-25 16:27
导读: 权威人士日前透露,相关部门已经将《商业银行法》的修改建议方案上报,并等待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的修改法律程序,其中或涉及到取消存贷比考核。据报道,实话实说,作为传统的商业银行,在利率市场化...

  权威人士日前透露,相关部门已经将《商业银行法》的修改建议方案上报,并等待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的修改法律程序,其中或涉及到取消存贷比考核。

  据报道,“实话实说,作为传统的商业银行,在利率市场化和互联网金融的双重冲击下,我们今年的存款增长遇到较大困难。存款增长乏力又制约信贷投放,真的是‘雪上加霜’,我觉得目前的存贷比考核机制有必要改一改或者取消掉。”李阳(化名)是长三角地区一家股份制银行分行行长,他相信希望存贷比考核取消的银行同业绝对不在少数,“自己绝对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和普华永道最新发布的《2014年中国银行家调查报告》,银行家对于监管指标的设定及监管实际运用方面存在一定微调的需求,尤其是在存贷比指标方面。《报告》还显示,存贷比指标已经连续三年评价最低,其在科学合理性、实用性和灵活性三方面评价均低于4分。

  如此看来,存贷比可谓是银行家们“最不钟意”的监管指标之一。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商业银行的存贷比指标不断逼近监管“红线”。银监会最新数据显示,2014年三季度末,调整后存贷款比例(人民币)为64.17%(注:2014年7月1 日起,银监会对商业银行存贷款比例计算口径进行调整。)。截至2014年三季度末,工、农、中、建四大银行的贷存比指标为65.2%,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的贷存比约为71%。

  专家表示,从历史经验来看,存贷比在管控流动性风险、控制信贷过快增长、维护银行体系稳定方面均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近年来我国银行业经营环境、业务模式、资金来源已经发生变化,部分商业银行面临资金来源稳定性下降、资产流动性降低、资产负债期限错配加大、流动性风险隐患增加等问题,对于取消存贷比有着强烈诉求。

  目前看来,这个“最不钟意”的指标或许真的要退出历史舞台了。知情人士透露,未来存贷比指标,将不再作为银行业硬性的监管指标,而是作为一个动态的监测指标。“对于这一点,几个相关部门早就已经达成一致,取消存贷比硬性考核是大势所趋。”

  银监会副主席王XX此前撰文指出,时至今日,存贷比起到的实际作用主要是约束银行的信贷扩张,而不是流动性管理。也就是说,存贷比的存废问题不是一个流动性管理问题,而是信贷管理问题。为此需要回答三个问题:一是放弃存贷比监管后,资本等监管指标和商业银行自我约束机制能否有效约束信贷扩张?二是是否允许不同业务模式的商业银行存在和鼓励市场细分,如专注或主要经营存款的银行、贷款的银行、中间业务的银行、财富管理的银行等?三是存贷比监管客观上起到了限制过度期限错配的作用,新的流动性指标,如净稳定资金比例能否有效填补取消存贷比指标后留下的空白?

  王XX认为,如果上述三个问题都能得出肯定的答案,就可以放弃将存贷比作为监管指标,而遵循国际惯例将其列为监测指标,进一步放松管制,释放金融活力。

  期盼多年的时刻终于要来临了。但是,中国证券报记者咨询多位法律界人士了解到,《商业银行法》的修改须经过提出、审议、通过、公布等四个程序,一般而言,整个过程至少需要半年甚至更久。对此,不少专家和银行业内人士预计,在《商业银行法》修改完成之前的“过渡期”,相关部门可能再次调整存贷比的计算口径。今年11月1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增加存贷比指标弹性”就是埋下了伏笔。

  即便彻底取消仍需时日,但增加弹性已然明确,再加上市场对于明年全面开启降准周期的预期愈发强烈,商业银行有望在2015年“既有钱又任性”。

  简而言之,“李阳们”再也不用担心“有钱不能花了”。当然,银行并非就真的“任性”了,因为这也将有利于增加小微、三农等实体经济领域信贷投放,进一步降低社会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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