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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不死人”岂能成食品安全标准

2014-08-01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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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据发现,XX、YY、ZZ等国际知名快餐连锁店的肉类供应商———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存在大量采用过期变质肉类原料的行为。这家公司被曝通过过期食品回锅重做、更改保质期标印等手段加工过期劣质肉类,再将生产的麦...

  据发现,XX、YY、ZZ等国际知名快餐连锁店的肉类供应商———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存在大量采用过期变质肉类原料的行为。这家公司被曝通过过期食品回锅重做、更改保质期标印等手段加工过期劣质肉类,再将生产的麦乐鸡块、牛排、汉堡肉等售给YY、XX、ZZ等大部分快餐连锁店。在媒体提出质疑后,其工作人员甚至侃言:“过期也吃不死人” 洋快餐再陷“质量门”,着实让民众吃惊不小。这种“吃惊”不仅缘于消费者对作为YY、XX等连锁巨头供货商的某某公司的“信任”坍塌,更在于其工作人员面对质疑仍侃称“过期也吃不死人”的从容与淡定。人们不禁据此诘问,问题食品可以下架,把“吃不死人”当作食品安全标准的经营理念又该如何矫正?

  “过期也吃不死人”或许是一句实话。毕竟许多过期食品的变质有害物,未必能引发“吃了就吐”的立竿见影反应。但食品安全的要求是要人们吃出营养、吃出健康,并非以“不死人”为标准。设置“保质期”就是为了避免过期食品危及人类健康。将食品安全的标准退至“吃不死人”,势必会引发管理者对食物变质和程序违规等不当经营的漫不经心,甚至熟视无睹。这种由经营理念扭曲导致的食品安全隐患,危害更大且矫正更难。

  值得警惕的是,把“吃不死人”当底线者并非只生产企业独有,我们的监管部门也程度不同地存在此类认知误区。正如“不出事故查不出工程隐患”一样,只要不死人,不闹出人命,食品安全就没人查、无人问,不但生产者与监管者相安无事,而且问题企业照样可以荣膺“食品安全生产单位”、“质量信得过企业”等桂冠。难怪部门的职能监管往往难以跑过媒体的卧底调查。

  洋企业每每“出事”,人们总不免产生“橘生淮北则为枳”的疑问和“入乡随俗”的感叹。也许我们太过信任洋企业的“国际标准”和“规则素养”,但企业的逐利本能决定他们未必就是慈善达人和正人君子,失却有效监管的洋企业,同样可以变得无良、无德,甚至不惜铤而走险、图财害命。与其指责洋企业的失信与傲慢,倒不如认真检视我们自己法治不彰、履职缺位、监管滞后和惩戒乏力的机制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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