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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物处置制度有哪些规定

2020-09-06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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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是会产生很多垃圾的,当然有的垃圾是会产生危害的,因此我们是不能随意丢弃的,需要放到专门的处置地方,国家对此也是出台了很多规定进行明确。那么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废弃物处置制度有哪些规定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一、废弃物处置制度有哪些规定

  1、安排专人负责食品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2、将食品废弃物分类放置,存放在有盖的容器中,做到日产日清;

  3、废弃食用油脂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4、废弃食用油脂只能销售给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5、严禁乱倒乱堆食品废弃物,禁止将食品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6、食品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食品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露、散落;

  7、设定食品废弃物暂放区域,并做好标示;

  8、建立食品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食品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联系人、电话、地址、收货人等情况,并长期保存备查;

  9、企业负责人应实时监测单位食品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废弃物处置制度有哪些规定 

  二、化学废弃物的危险性

  1、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有过敏、引起刺激、缺氧、昏迷和麻醉、中毒、致癌、致畸、致突变、尘肺等。某些化学废弃物与皮肤直接接触可导致皮肤保护层脱落,引起皮肤干燥、粗糙、疼痛,甚至引起皮炎;与眼部接触可导致轻微伤害、暂时性的不适,甚至永久性的伤残等。例如:人体慢性吸入苯,可引起头痛、头昏、乏力、苍白、视力减退和平衡失调;液体苯与皮肤接触,可溶解皮肤的皮脂,使皮肤干燥;高浓度苯蒸气对眼睛具有轻度刺激,并产生水疱。有些化学废弃物,如重金属元素,进入人体后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可能不表现出受害症状,但潜在的危害性极大。例如:20世纪50年代,日本某化工厂将含有甲基汞的废水排人海中,使海中生物受到污染,当地居民长期食用含高浓度有机汞的鱼类,造成汞中毒,出现运动失调、四肢麻木、疼痛、畸胎等症状,约1246人死亡。

  2、对环境的危害不仅直接污染环境,而且有些化学废弃物在环境中经化学或生物转化形成二次污染,危害更大。若废弃物被排放进入大气,可造成空气污染,影响人类健康、工农业、天气和气候等,例如:大量硫氧化物或氮氧化物被排放进入大气,会形成酸雨,直接影响动植物的正常生长,严重时甚至使森林衰亡、鱼类绝迹;若废弃物被排放进入水体,可造成水质污染,水中生物生存受到威胁,例如:当水中氰化物浓度达到0.5mg/L时,鱼类2h内死亡20%,一天内全部死亡;若废弃物被排放进入土壤,可造成土壤成分和结构改变,土中微生物活动受到影响,土中生长的植物受到污染,甚至无法耕种,例如:德国曾发生某冶金厂附近的土壤被有色冶炼渣污染,土中生长的植物体内含锌量为一般植物的20~80倍,含铅量为80~260倍,含铜量为30~50倍。

  法律依据: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三条

  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国家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活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对固体废物实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国家鼓励、支持采取有利于保护环境的集中处置固体废物的措施,促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产业发展。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废弃物处置包括收集、暂存、转移等环节工作,都是将废弃物统一暂存到指定场所的,然后等待专门部门的处理。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废弃物处置制度有哪些规定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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