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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女职工劳动权益作了哪些规定?

2012-12-19 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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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1)保障妇女的平等就业权利。(2)保障妇女平等地享受报酬的权利。(3)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妇女。(4)用人单位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健康和安全,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

  (1)保障妇女的平等就业权利。

  (2)保障妇女平等地享受报酬的权利。

  (3)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

  原则,不得歧视妇女。

  (4)用人单位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健

  康和安全,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使妇女在孕期、经期、产期和哺乳期享受特殊保护。

  (5)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6)保障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妇女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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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妇女劳动权益保障,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你好, 妇女保护法是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妇女的劳动权益规定如下:   “第二十一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作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禁止招收未满十六周岁的女工。   第二十三条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在分配住房和享受福利待遇方面男女平等。   第二十四条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妇女。   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   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社会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为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妇女获得物质资助创造条件。 你姐姐的这种情况是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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