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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柳州米粉涨价事件

2010-05-21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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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自今年1月21日开始,柳州市各个米粉厂价格调高,切粉、榨粉每公斤提高到1.9元至2.1元,与此前的米粉批发价相比,每公斤上涨0.4元至0.7元,最高涨幅度接近50%。在生产米粉所需主要原材料大米和食用油价格并未出现明显上涨的前提下,柳州米粉价格的飙升引发市民普遍质疑

  自今年1月21日开始,柳州市各个米粉厂价格调高,切粉、榨粉每公斤提高到1.9元至2.1元,与此前的米粉批发价相比,每公斤上涨0.4元至0.7元,最高涨幅度接近50%。在生产米粉所需主要原材料大米和食用油价格并未出现明显上涨的前提下,柳州米粉价格的飙升引发市民普遍质疑,也引起柳州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是,柳州米粉企业自主定价权的行使应受到哪些规制?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如何应对这种涨价风波?

  米粉企业的自主定价权应该受到法律规制。尽管只有允许企业自主定价,市场主体才能按照市场的情况,不断地调整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对市场作出反馈,才会使价格竞争成为可能,才可以充分发挥价格机制的激励和约束作用;虽然自主定价权是市场主体根据价格法的规定自主确定商品或服务的价格的权利,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一项重要内容,但是,企业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并不拥有绝对的没有限制的自主定价权,我们耳熟能详的反倾销制度就是对企业自主定价权的限制,我国价格法第18条关于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的规定也是对企业自主定价权的限制。即便柳州米粉企业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范畴,他们的自主定价行为还会受到法律的进一步限制,这种限制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柳州米粉企业的自主定价行为会受到价格法及配套法规的限制。根据价格法第14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4条的规定,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应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如果柳州米粉企业的涨价行为涉嫌串通定价的话,当然会受到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制。

  第二,柳州米粉企业的自主定价行为会受到反垄断法的限制。反垄断法第13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垄断协议;第46条规定,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柳州米粉企业的涨价行为涉嫌串通定价的话,也当然会受到反垄断执法部门的规制。

  由于串通定价行为扭曲了价格信号,弱化了价格对生产的调节作用,妨碍了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限制甚至排斥了竞争者之间的价格竞争,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因此,尽管企业拥有自主定价权,可以根据市场的情况确定自己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但如果是企业试图通过串通定价行为来消除竞争者之间的价格竞争的话,那无疑是会消除竞争机制本身,而竞争机制的消除则会导致社会整体利益的丧失,消费者利益的整体性受损,因此法律必然要禁止串通定价行为。[page]

  因此,面对柳州米粉企业的涉嫌违法行为,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该出手时要出手,但是,柳州市政府相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在执法过程中,柳州市政府相关部门应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执法权限和执法程序。据报道,柳州市政府相关部门曾召集该市二十家米粉生产企业负责人,要求从1月25日开始,在调查结束以前,厂家必须恢复米粉上涨之前的出厂价格,米粉店也不能随意上涨米粉零售价格。如果柳州市政府相关部门作出这项要求的依据是价格法第30条“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采取前款规定的干预措施,应当报国务院备案”,那么,其行使的“恢复原价”和“不得随意上涨价格”的执法权限的法律依据的充足性就值得关注和思考,相关部门一定要避免在制止涉嫌价格违法行为的过程中对企业的自主定价权构成损害。

  第二,调查取证是关键,柳州市政府相关部门作出处罚决定时要审慎,没有充分的证据作为基础,不能轻易作出处罚决定,否则会陷入比较被动的境地。据报道,柳州市物价部门调查取证工作受到的阻力不小,统一涨价的米粉生产厂家的回答是一样的:第一没有开会商量,第二没有哪个部门组织涨价,第三没有购进原材料的相关台账,第四涨价是因为原材料上涨所致。在这种情况下,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多渠道的调查取证工作,不能完全寄希望于米粉企业自己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从事了违法行为。例如,可以宣传和实施反垄断法的宽恕制度,即“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对该经营者的处罚”,争取涉嫌参与垄断协议行为的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能主动向执法机构提供重要证据。

  第三,柳州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对米粉涨价原因进行多视角的分析。并不是市场主体价格具有相同性、相同的价格变化或者相同的高价格就一定是串通定价行为,有时相同的价格、相同的价格变化源于正常的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例如,如果消费者对某种产品的需求特别旺盛而供应量有限时,不同竞争者的同类产品的价格也会同步上升。因此,需要对价格同步提高行为是否存在合理性进行分析,这样也便于政府相关部门更好地与企业展开对话。

  第四,柳州市政府相关部门应对米粉企业涨价行为的措施要多元化。首先,要认识到加强调查取证工作的本身就会对企业从事涉嫌违法行为产生威慑作用。据悉,柳州市物价局目前正联合公安、工商、质监、粮食、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七部门,对米粉厂家统一涨价进行调查,无论该项举措的最终结果是否能收集到证明米粉企业从事违法行为的充足证据,仅联合调查本身就已经对企业发挥了威慑作用,使企业开始反思自己行为的合法性,使其他地方的企业不敢再贸然从事串通定价行为。其次,建议柳州市政府相关部门采取多元措施来应对米粉涨价行为。例如,增加柔性的调控手段,借鉴银行业监督管理过程中采取的谈话制度,由价格主管部门牵头,根据需要,与主要米粉企业的负责人进行谈话,向他们宣传价格法、反垄断法,要求柳州米粉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等[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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