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害者 索赔难度在加大
从8月11日开始的交强险过渡期,受害者索赔变得更困难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刚下发的通知中表示:8月11日后起诉的道路交通案件中
,不再将保险公司列为被告。
这就意味着受害者要获得赔偿,很可能将耗费比过去多得多的时间。
“对接期”赔法确定 省高院与最高院接轨 保险公司不再当被告
(V)交通事故受害者索赔难度加大
江苏与最高院精神接轨
该审判纪要上明确写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施行后,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方没有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
保险,但在《机动车交通 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施行前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且该保险合同尚未到期的,应当依照该保险合同的约定
确定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责任。
“所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就是承认了机动车方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让保险公司不再当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的被告了。”一位
法律人士说,这一文件已经 和最高院前不久下发的文件相统一了。而按照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对接期”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将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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