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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公交公司59路车一司机在行驶过程中将我腰部撞伤(经医生鉴定为腰部软组织损伤及轻微脑震荡,行动不能自理),交通事故判定该59路司机全责(该公司车辆上的是交强险),当天59路司机说没钱没给我办理住院,让我在观察室呆了3天然后转到门诊,3天后门诊医生让出院,但是我伤还没好,要求住院,门诊医生说在观察室期间没转到病房,门诊不管转,让回家修养。 事故发生2周后,我给该司机打电话要求带领我复查,该司机说上班没时间,由于在我家附近没有正式出租,故在我村里打黑车让妻子陪我去复查。 该事故已经过保险公司,但是一部分费用保险公司不予支付,例如一部分CT片费、部分药物费、在家修养期间的营养费、陪护费、复查等的打车费等费用约2860元左右,且现在上述保险公司不予支付的费用均已由我自己支付,我跟该司机协商让其支付该上述费用,该司机不同意支付,说保险公司不赔偿的他也不赔偿,协商未果。 我该怎么办,如果打官司能赢吗??

交通事故
2010-03-02 10: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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