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沈阳中院民一庭审理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和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占全部案件的70%。
昨日,在沈阳市民事审判、调解、法庭工作会议上,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悦介绍了这个信息。
据了解,现在拥有私家车的人越来越多,而农村居民也大量购买摩托车作为交通工具,客观上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的机会。
另外,原来实施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要求交通管理部门必须对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进行调解,大多数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在交通管理部门解决。
而现在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要求交通管理部门必须对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进行调解,当事人可以不进行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导致人民法院受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逐年增多。 敬告:转载本文时请注明出处为“中国公路网”,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中国公路网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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