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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桩交通事故,面包车碰了单车车主一下,单车车主左脚踝粉碎性骨折,单车车主报案,伤者被送区医院(这里简称医院一),因双方是亲戚关系,所以和交警说私了,面包车主认为另外一个解放军医院(简称医院二)骨科技术较好,所以跟伤者商量去那里,伤者也同意,到院后医生认为要开刀锁螺丝,伤者也认为可以,但隔天就反口说不做手术,坚持要去另一私立医院(简称医院三)治疗,因为亲戚关系,所以也就顺着伤者,在医院一用了将近2000元,在医院二用了将近4000,现在在医院三治疗了十三天,共花费3500元,注::私立医院的老板跟伤者是亲戚关系.治疗到现在拍了两次片,医生认为可以出院,但几天换一次药,但伤者以不适为由,坚持不出院,按伤者所说至少还要在医院一个月左右,综合考虑面包车主经济上没法负担,所以跟伤者家属商量出院,但伤者家属坚持不能出院.再和其商量一次性赔偿,伤者家属也认为不能一次性赔偿,... 注::面包车由车主和伤者家属去交警部门处理,伤者家属亲笔写了因亲戚关系.两人私下解决,双方签字,在交警那里... 现在想就几个问题咨询律师,恳请百忙之中给予帮助..谢谢 1、出现这种情况,面包车主责任到了哪里? 2、现在在双方达成不了协议的情况下,面包车主需做些什么来保障自已的利益? 3、请问面包车主如何用法律途径解决这件事?

交通事故
2008-07-14 18:04:3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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