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余女士的儿子小唐(化名)在银曙路某小区门口被一辆小汽车撞伤,小汽车驾驶员吴先生将小唐送到医院并报了警,经过医生检查,诊断小唐颞骨、额骨骨折,开放性硬膜下出血等。在近3个月的住院期间,吴先生负责全部治疗费用。小唐出院的医嘱中标明,出院后一月、二月、三月、半年需要进行复诊、复查。据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吴先生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余女士说,小唐出院后,双方就此事再次协商,她要求对方赔偿小唐因车祸造成的损伤,对方称车辆买了保险,带她去保险公司理赔,而保险公司预算只能理赔8000元。余女士告诉媒体:“我没办法接受这种赔偿,这次孩子头部受伤,复诊需要钱,如果留下后遗症又要花费一大笔钱。”
对此,媒体采访了小汽车驾驶员吴先生。他说:“事故发生后,我承担了小孩的医疗费用。后来对方索要赔偿,我询问了保险公司,按照最高理赔标准,只能赔偿8000元。对方不同意,开口就要十万元。”吴先生表示,他的家庭情况也很一般,无法答应这个赔偿要求,他希望对方能够通过合理协商解决问题。
对于事故赔偿纠纷问题,媒体采访了江西立宇律师事务所张良华律师,他表示,事故赔偿由事故双方进行协商,或向相关部门申请调解。如无法协商、调解,单方可通过法律程序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