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最近发生一出交通事故 在国道上开轿车追尾一辆三轮出租车 出租车上乘坐7人超载 造成1重伤 事故判我方是全责,重伤患者因为脊椎压迫神经转院转到山东省省立医院了 本来这种手术在市级医院做也就2万左右 但去省立医院做同样的手术要花费7万 还有大量的高额住院费和医药费 请问这个赔偿是按照他住院费用全部赔偿吗?因为我方没有买商业险,在省立医院就有高额的医疗费用,请问大约要赔偿多少钱啊 还有就是其他6个人只是受了点小伤 还要支付精神损失费用吗
-
你是全责,应当全部承担赔偿责任,伤情不重没有精神赔偿。
-
你好!对方若没有转院的必要,由此而增加的费用你不用承担,轻伤一半不用赔偿精神损失费。
-
转院应该出具确需转院的证明,小伤不需赔偿精神损失。
-
赔偿对方的医疗 伤残 误工 护理 等费用 建议请律师代理 维护你的权益 转院费用 不合理可以不支持 精神赔偿一般不支持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