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昆明仲裁委员会建筑业争议仲裁中心和昆明仲裁委员会建设监理争议仲裁中心同时挂牌成立,此举将改变以往发生施工、监理纠纷争议时单一通过和解、调解以及向人民法院起诉等方式解决的状况。据悉,上述两仲裁中心将采用一裁终局制度,即仲裁裁决做出后,就发生法律效力,由人民法院执行。
据悉,近年来,施工、监理企业涉及的纠纷日益增多,拖欠工程款,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已成为一大社会热点。作为昆明首家施工、监理争议仲裁中心,它们的成立对有效改善云南施工、监理环境,树立良好的施工、监理形象,维护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节省解决争议的时间和精力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昆明仲裁委员会相关人士表示,新成立的施工、监理争议仲裁中心,结合施工、监理行业经济纠纷中争议金额大、涉及问题专业性强、争议各方需节约时间和成本的特点,从现有仲裁员当中认真聘请了具备施工、监理及相关法律知识的仲裁员,又聘请了一批既懂法律又懂如何解决纠纷、同时精通施工、监理的行家和专家成为仲裁员,利用自身简便、公正、及时、快捷和专业等优势,裁决施工、监理中的各种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