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14.7.17入职一公司,12.24离职,没签合同要求双倍工资金额达17000元,其中8月分2570元,9月3234, 10月3526,11月4982, 12月3981,共计18392。都是实发工资,本月22号开庭,据我了解好像不超过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的,可以一裁终局,我在东莞,我这情况有没有可能一裁终局呢??就怕非终局裁决,到时单位起诉,就有的拖了,各位大神帮忙看看,在此先谢谢大家!!!

其它综合
2015-01-10 21:20:2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