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楼顶怎么成了养狗场?》发表后,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昨天下午,狗的主人老孙主动到辖区派出所接受处理。
据老孙介绍,他在此处已经养狗近10年,目前在住处养有15只狗。至于近年来对附近居民造成的干扰,他深表歉意。鉴于实际情况,鹿城公安分局蒲鞋市派出所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发出治安警告,并要求其立即将饲养的狗转移到养狗场去。
如果警告后不改,怎么办?派出所有关负责人表示,第一次予以警告,警告其将狗迁离住宅区,消除对他人的干扰,且还要到公安机关对所饲养的犬只进行登记。若警告后不改正的,警方会采取进一步措施,对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处罚。如果养狗户屡教不改,继续养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警方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按有关规定,对于流浪犬只和无证犬只,警方可以对其进行捕杀;对于有明确养犬人的犬只,只能对犬只进行收容。但记者经过了解得知,目前我市有关犬只收容场所尚未建成。在此之前,作为饲养宠物的市民也应该从道德规范方面约束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