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底,不法商贩开始出售伪劣烟花爆竹。媒体昨天获悉,房山警方根据群众举报,连续在琉璃河镇、韩村河镇3户居民家中查获私藏的各类烟花爆竹652箱,价值10余万元。目前,3名涉嫌私藏烟花爆竹的违法人员已被行政拘留。
今年10月底,房山公安分局情报中心接到线索称,在琉璃河镇辖区某村一民宅内存放有大量烟花爆竹,11月2日17时,警方对存放地进行查处,当场起获双响炮、组合烟花、鞭炮等多种非法烟花爆竹329箱,共计5590.2公斤。
据了解,烟花所有者张某为琉璃河镇XX村村民,无业,以打零工为生,2003年及2004年两次因贩卖管制刀具及非法贩卖烟花被行政拘留。因农村办红白喜事有放鞭炮习俗,他看到了商机,近几年做起了无照烟花的买卖,购买者也均为附近村民。张某家中常年存放有大量的烟花爆竹,其进货来源均为河北省无照炮库,此次查获烟花爆竹经鉴定,均为无照经营的劣质非法产品。
随后,警方在房山区韩村河镇韩村河村村民董某和任某家中也存有大量烟花爆竹。后民警出击,在董某家中查获各类烟花爆竹311箱,任某家中查获各类烟花爆竹12箱。经鉴定,均属劣质产品。目前,张某等3人已被房山警方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