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不是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一般情况下拘留会在24小时内通知家人。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如果存在无法通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且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在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派出所答复过几天再说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家属可以向公安督查投诉。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被行政拘留是不会有案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人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认定为行政处罚。而只有涉嫌刑事犯罪,才会有案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