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行政复议的行政诉讼的被告是谁

2021-07-01 08:35
找法网官方整理
行政复议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行政复议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行政复议是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行政方法,是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的行政审查制度,作为一种重要的行政救济方法,能及时纠正行政机关的错误。那么行政复议的行政诉讼的被告是谁?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行政复议的行政诉讼的被告是谁

  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复议的行政诉讼的被告是谁

  二、行政复议是什么意思

  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被动行政行为,它兼具行政监督、行政救济和行政司法行为的特征和属性。它对于监督和维护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等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三、行政复议的特征是什么

  1、行政复议以行政争议和部分民事争议为处理对象;

  2、行政复议直接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

  3、行政复议以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审查标准;

  4、行政复议以书面审理为主要方式;

  5、行政复议以行政相对人为申请人,以行政主体为被申请人;

  6、行政复议以行政机关为处理机关。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行政复议的行政诉讼的被告是谁”的相关法律知识,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行政复议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31114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行政复议法律师团,我在行政复议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