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乔本平特大贪污、挪用、受贿案件在长春公开审理。这是一起涉及海外、空间跨度大、涉案数额大、侦破难度大的案件。长达数小时的法庭调查、质证和法庭辩论,在大量充分的证据面前,乔本平对自己的罪行只能供认不讳。
为这起特大案件的侦破,吉林省检察院历时7个月,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犯罪手段隐蔽、时间跨度大、作案次数多、调查取证难等困难,行程4万余公里,先后查账3500余册,形成50册7000余页诉讼卷宗材料,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乔本平疯狂攫取之后去了该去的地方,而此案也留下一个硕大的问号。
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乔本平在担任吉林省国际经济贸易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兼吉林省吉信丰达经贸有限公司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926万余元,挪用公款390万元,收受贿赂224万余元;以贪污罪、受贿罪分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区区5.7元都要重复报销
多少次被讯问,多少次忏悔,由贪欲开始,以自毁结束。
10万元人民币,不是一个小数目,可它与1500余万元就不能相比了,这10万元就是本案的“线头”。
1998年5月12日,吉林省监察厅将吉林省国际经济贸易开发公司副总经理乔本平涉嫌挪用10万元公款进行炒股一案移交给吉林省检察院。
审查,立案,调查……出乎检察官们的意料,乔本平的态度好极了,面对法律,他侃侃而谈,不仅“配合好”,交代“彻底”,而且认识“高”,甚至做到了“举一反三”,往日检察官们在办案中常见的抵赖、狡辩等现象,在乔本平的身上都没有见到,对于这种情况,检察官们反而感到不解。
面对涉嫌10万元人民币的职务犯罪事实,乔本平冷静坦白,既交代了挪用10万元的事实,还交代了挪用公款的危害及自己行为的思想根源。检察官反复分析,乔在纪检监察部门找其谈话后已有思想准备,又主动交代罪行,是不是还有其他什么问题?信誓旦旦,难道是丢卒保车?交代10万元是不是掩盖更大的犯罪?检察官们开始从企业经营情况和乔本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入手展开了深入细致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