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的情形

2021-06-10 13:43
找法网官方整理
担保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担保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对于上市企业来说的话,股东回购请求权的话是经常发生的,因为有时候很多股东因为自己的迷糊而错失了企业股权的分配情况,通常这样的情况下只能是先对企业股权提出异议之后再回购。那么,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的情形?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的情形

  《公司法》第75条规定了持异议股东享有股份收买请求权的三种情形:

  ①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赢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②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③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的情形 

  二、什么是股东回购请求权

  股东回购请求权是指:当股东大会作出对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决议时,对该决议表明异议的股东,享有请求公司以公平的价格收买其所享有有的股权,从而退出公司的权利。我国《公司法》在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中对股东的此项权利作出了规定。

  三、请求公司收买股权的正常程序

  如果存在以上三种情况,持异议股东请求公司收买其股权的正常程序是:

  ①公司告知股东异议的权利;

  ②异议股东提前作出书面反对通知,并在股东会决议使不得投票赞成被提议的公司行动;

  ③异议股东当在股东会决议之后的60日内以书面形式请求公司以公平价格购买其持有股权。如果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即股权收买请求权受阻时,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决定收买价格。法院在确定收买价格时,可以聘请专业评估师进行估价,该估价应以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作出决议前一日股票的公平价格为准。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的情形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关于股东回购请求权的此类诉讼的费用原则上应由公司承担,但如法院出于公平正义考虑,认为有必要让异议股东承担时,可以由双方分担。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担保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72358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担保法律师团,我在担保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