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书写连带担保的借条时,需要明确连带保证责任的具体内容。
1.具体来说,应当在借条上写明担保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并注明担保人自愿为债务人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2.应当明确主债权人、债务人、担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担保的范围和期限。
3.借条应当写明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等借款合同的基本内容,并由各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在连带担保的借条中,担保人的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担保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担保责任,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担保人在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如果无法追偿的部分,担保人应当自行承担。
3.担保人在承担连带责任期间内,应当积极配合债权人对债务的追偿工作,如提供必要的证据和信息等。
4.如果担保期间超过了约定的期限,担保人无需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但如果在约定的担保期限内,债权人没有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则担保期限届满后,担保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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