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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是如何计算的

2019-05-15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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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我国劳动法中,我国法律给予劳动者十分充足的保护。在我国辞退相关的员工,是应该给予相关的补偿的。经济补偿制度是我国劳动法中十分重要的制度。那么,经济补偿金是如何计算的?相信大家对这样一个问题十分感兴趣,接下来就让找法网小编来为大家一一解答这一个问题。

  一、经济补偿金是如何计算的

经济补偿金是如何计算的

  计算标准: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

  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试行后解除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劳动合同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2008年1月1日之前: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和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年限需要封顶,即经济补偿不超过12个月;而对于因医疗期满、裁员、发生重大客观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也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不受上述12个月的限制;工资基数,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经济补偿金计算年限

  对于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制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

  另外,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三、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

  经济补偿金中的月平均工资是指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实际平均工资,而不仅仅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基本工资。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你一一整理的关于经济补偿金是如何计算的等等问题的相关内容。根据我国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经济补偿金是如何计算的是有着十分严格的规定的。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对该问题的解答,如果有其他问题可以继续关注我们找法网。我们将继续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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