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 疗 广 告 审 查 证 明
医 疗 机 构 第 一 名 称 |
牡丹江林业中心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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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
黑卫医证非字直第0022号 |
法 定 代 表 人 (主要负责人) |
张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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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份 证 号 |
231004550629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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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地址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新华路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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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制形式 |
全民 |
医疗机构类别 |
综合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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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 疗 科 目 |
预防保健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血液内科、肾病学专业、内分泌专业、老年病、外科、普外科、神经外科、骨科专业、泌尿外科、胸外科、烧伤科、整形外科、妇产科、妇科、产科、计划生育科、儿科、新生儿科、小儿传染病专业、小儿外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正畸专科、口腔修复专业、皮肤科、性传播疾病专科、医疗美容科、传染科、肿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临床体液、血液专科、临床微生物学、临床免疫、血清学专科、病理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超声诊断、心电诊断、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神经肌电图、介入放射学、放射治疗、内科、外科、针灸科、推拿科、中医妇科、体检科、透析科、碎石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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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数 |
500 |
接 诊 时间 |
24小时 |
联 系 电 话 |
0453-6513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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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告 发 布 媒 体 类 别 |
报纸 |
广告时长(影视、声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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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查 结 论 |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黑卫执广受字[2007]第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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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壹年(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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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牡丹江林业中心医院 黑医广【2007】第04-04-C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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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注意事项见背面)
(审查机关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