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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监护权是怎么确定的

2019-03-19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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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父母离婚对于孩子的影响是巨大的,但是父母对于孩子有着应尽的法律义务,父母对子女的监护义务并不因为婚姻关系的消除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均有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与义务,那么离婚后子女监护权是怎么确定的?现在,找法网小编就来为大家答疑解惑。

  一、离婚后子女监护权是怎么确定的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离婚后,对子女的权利义务仍然存在,子女无论随哪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因此,离婚后,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不变,任何一方均要履行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离婚后,父母一般均会分开生活,或者重组家庭,离婚后的未成年子女,一般随父或随母生活,这势必会造成子女缺乏父或母的监护,怎么才能使与子女分开生活的父或母一方依法尽其监护职责呢?实践中一般与子女分开生活的一方,通过给付抚养费和行使探望权的方式行使其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子女监护权是怎么确定的

  二、孩子监护权归属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也可由父亲抚养。

  2、两周岁以上子女的父母一方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享有直接监护权。

  3、一方与子女共同生活时间较长,不宜改变子女生活环境;若子女愿意随其共同生活的,注意对于十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应考虑本人的意见。

  4、一方生活条件较好,无不良奢好,对子女成长有利的,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离婚子女监护权确定的原则

  1、子女利益最大化

  对于子女抚养原则,直接的法律规定是《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而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则进一步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在这其中,“根据子女的权益”,“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是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权时考虑的首要和核心因素。子女抚养权虽是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但无论父母如何争夺子女的抚养权,子女都不是父母的附属物,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是法院考虑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出发点,法院在考虑子女的抚养权时,都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条件、家庭各方面的因素和子女年龄、照顾无过错方等其他各种原则,但万变不离其宗,这一切,都离不开“子女利益最大化”的核心原则。这一原则,贯穿于子女抚养权的始终,决定着所有其他原则。

  2、根据子女年龄确定原则

  对于子女抚养权,《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哺乳期内“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则“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确定,确立了以子女年龄(哺乳期)作为确定子女由谁抚养的原则。在这里,哺乳期的长短,法律上虽没有直接规定,但根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1989年)“本规定发布前哺乳期有十个月的,也有十八个月的,是否都应按本规定执行?答:凡哺乳(包括人工喂养)一周岁以内婴儿的女职工都应按本规定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以及《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等规定可以确定哺乳期是指孩子出生后至孩子满一周岁期间。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离婚后子女监护权是怎么确定的的相关内容。综上,父母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监护义务并不因为婚姻关系的消除而消除,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不变。希望我的回答会对你的疑惑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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