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劳动部
发文字号:劳安字【1989】1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1989-01-20
施行日期:1989-01-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17.如何理解女职工违反了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 答:女职工违反了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待遇应按照计划生育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