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刘阿姨咨询:她儿子和儿媳有房子,可是他们却将房子出租,一家三口挤进她的小房子里。儿媳表示,这样做是为了照顾她。
甘肃陶律师:《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刘阿姨的咨询虽未涉及子女逼迫住低劣房屋,但显然刘阿姨的儿子、儿媳已经违背了老人的意愿。在儿子、儿媳有居住房屋的条件下,老人可以要求儿子,儿媳腾房。
从法律角度讲,赡养主要是指子女或晚辈在经济上为父母或长辈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帮助,赡养老人是子女的义务。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因此赡养老人不能仅仅停留在物质层面,更应该有更多的精神关怀,这也是常回家看看入法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