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未抚养子女是有赡养义务。子女对父母有法定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离婚而终止。因父母曾无力抚养子女,子女在成年后仍然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子女在成年后不能将父母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做为自己履行赡养父母义务的条件。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1.支付赡养费,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物质生活条件;
2.生活上的照料,赡养父母不能只支付赡养费,还要照料其生活;
3.精神上的慰藉,当年老、体弱、病残时,更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他们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1.子女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父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成年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给付自己赡养费。
2.对于年老、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子女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可以对子女以遗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