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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判离婚都有哪些情形

2021-01-12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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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近年来离婚率正在普遍升高。相比改革开放之初,离婚这件事在今日已显得稀松平常。众所周知,通常情况下有证据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官最后都会作出离婚判决。能证明感情破裂的情形有很多,有重婚或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等等。但在一些情况下,法院却不判离婚。那么,法院不判离婚都有哪些情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法院不判离婚都有哪些情形

  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法院不判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既然如此那么法院不判离婚的依据也就是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当然在认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过程中,法官会考虑婚姻基础、婚后感情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因素。

  2、离婚起诉状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这是法院不判离婚的情况中最常见的一种。因为很多人对离婚起诉书不重视,没有或者无法提供证据,也没有说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及现状。对于这样的起诉书,法院会认为当事人起诉的理由不充分而不立案。

  3、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军人不同意,法院不判离婚。这是对军婚的特殊保护措施。与军人离婚,必须要军人同意才能离,除非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或者军人自己同意离婚,否则法院不会判离婚的。

  4、女方在怀孕或哺乳期,男方提出离婚的,法院不判离婚。女方在怀孕期内、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否则法院都不会判离婚的。

 法院不判离婚都有哪些情形 

  二、判离条件

  判决离婚法定理由,也叫判决离婚法定原因或标准,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三、婚姻法离婚诉讼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法院不判离婚都有哪些情形的相关内容。如果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或者离婚起诉状中的起诉理由并不充分,以及军婚中军人不同意离婚和女方正处在怀孕或者哺乳期的,以上四种情况法院都不会判离。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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