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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务连带责任的情形

2018-04-10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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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夫妻婚姻生活中,若是为了维持家庭生活,向外借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过程中,有需要双方对外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但是夫妻债务连带责任的情形具体有哪一些呢?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夫妻债务连带责任的情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离婚后的共同债务的具体情形

  (一)离婚时双方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所负债务作出处理,离婚后债权人主张权利的;

  (二)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虽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但离婚后债权人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的;

  (三)离婚后因就分割原夫妻共同财产所必须支付的费用,如共同委托的评估费、鉴定费、过户费等财产处理费;

  (四)因抚养子女或行使子女监护权,未成年子女侵犯他人权益所致的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58条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在婚姻家庭生活中,对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对外承担连带责任,上述内容对夫妻债务连带责任的情形做了详细介绍,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相关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我们会给予您最专业的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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