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分居期间的债务的认定:
1.夫妻一方在分居期间所欠的赌债,如果这笔债务没有用于夫妻经营,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在分居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3.夫妻一方在分居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找法网提醒您,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由其自行处理。有证据证明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1.债务列举:在协议中详细列出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包括债权人名称、债务金额、债务用途等信息。同时,也要说明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哪些属于个人债务。
2.债务分割:根据夫妻双方的协商,将共同债务分割给一方承担,并注明另一方不再承担该债务。如果无法协商一致,也可以约定共同承担的债务如何偿还。
3.债权人通知:在协议中注明已经通知债权人离婚及债务分割的情况,并保留相应的通知证据;
4.争议解决:在协议中约定如果出现争议如何解决,包括协议、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