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福山区制定“八禁止” 规范公务员行为

2019-05-09 00:2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公务员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公务员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日前,福山区在机关管理年活动中,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制定了八项禁止,规范公务员行政行为。这八项禁止包括:禁止迟到、早退、旷工;禁

  日前,福山区在机关管理年活动中,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制定了“八项禁止”, 规范公务员行政行为。这“八项禁止”包括:禁止迟到、早退、旷工;禁止擅离职守、串岗或在工作时间办私事;禁止在工作时间和办公场所打扑克、打麻将、下棋、上网聊天及其它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活动;禁止吃、拿、卡、要、报;禁止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禁止在工作日中午酗酒;禁止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禁止参与赌博活动。同时,加大检查惩处力度,成立了由纪检、人事、监察、公安等部门组成的督察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公务员的行政行为进行明查暗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免职和辞退等处理。

公务员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36694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公务员法律师团,我在公务员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