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父亲赠予的房子丈夫无权分割

2014-10-22 14:1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公证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公证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我父亲在世时立了遗嘱,将其名下一套房屋赠予我。2010年父亲去世,母亲和我办理了继承和赠予的公证,随后这套房子被拆迁。今年春天,拆迁后所得的两套置换房的产权都在我名下。之前的2013年,我结婚,丈夫知...

  我父亲在世时立了遗嘱,将其名下一套房屋赠予我。2010年父亲去世,母亲和我办理了继承和赠予的公证,随后这套房子被拆迁。今年春天,拆迁后所得的两套置换房的产权都在我名下。之前的2013年,我结婚,丈夫知道这两套房子的情况,但我俩当时没有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如今,我与丈夫感情破裂,正面临着离婚。请问,我名下的这两套房产,丈夫有没有资格分割?

  广东宝威律师事务所律师吴玲:李小姐名下的两套房产均为其父亲赠予的资产,赠予时间是在其婚前发生的。尽管拆迁后所得的置换房确权是发生在她结婚后,但这并不影响房子为其婚前财产的事实。

  因此,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李小姐的丈夫无权分割这两套房产。

公证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02529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公证法律师团,我在公证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