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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优待证办理

2019-03-09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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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审批事项:《老年人优待证》的办理审批对象:怀化市洪江区户口、年满60岁的老年人设定依据:㈠《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2001年1月8日)湖南省

  审批事项:《老年人优待证》的办理

  审批对象:怀化市洪江区户口、年满60岁的老年人

  设定依据:

  ㈠《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2001年1月8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6号

  ㈡《关于办理<湖南省老年人优待证>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老字[2002]3号)湖南省老龄委

  审批条件:

  ㈠办理《老年人优待证》分红色和绿色封面两种,7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红色《老年人优待证》,60-69岁老年人办理绿色《老年人优待证》;

  ㈡属怀化市洪江区户口的老年人;

  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审批费用:不收费

  需提交的材料:本人户口薄、身份证、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审批时限:即办即发

  审批程序:

  一、受理

  ㈠岗位责任人怀化市洪江区民政局老龄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电话7637848。

  ㈡岗位职责及权限: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能审批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五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依照本部门要求提交补正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审批申请。

  二、审查

  ㈠岗位责任人:怀化市洪江区民政局老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

  ㈡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审批条件的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真实性审查。

  2、依法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进行现场核实,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者询问笔录。

  3、对符合条件的,办理登记手续。

  三、决定

  ㈠岗位责任人:怀化市洪江区民政局老龄工作委员会分管负责人。

  ㈡岗位职责及权限: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发同意意见,做出行政审批决定。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审批,将其申请材料退回,并说明理由。

  四、告知与公示

  ㈠岗位责任人:洪江区民政局老龄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

  ㈡岗位职责及权限:

  1、审批承办人填发《老年人优待证》。

  2、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责任追究:按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民政部实施行政许可办法》执行。[page]

  监督检查:按照《民政部实施行政许可办法》第八章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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