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村(居)委会或居住地居委会
【办理条件】
凡本省年满60周岁以上的公民均可申领老年人优待证。在本省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埠老年人,凭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和身份证申领老年人忧待证。
【办理材料】
申领优待证需提交老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及老人近期正面免冠红底1寸彩色照片2张。
【办理依据】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海南省老年人优待证制作工作方案》
【办理流程】
一、本省老年人到户口所在村(居)委会、所在单位申领优待证,外埠老年人到居住地居委会申领优待证。申领优待证需提交老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及老人近期正面免冠红底1寸彩色照片2张。
二、村(居)委会、机关单位办理优待证申领程序:审验申领人的有效证件;符合办证条件的,指导并审核申领人填写《海南省老年人优待证申领登记卡》;申领人、审核人在申领登记卡上签名,发给申领人“老年人优待证领取凭证”,集中“老年人优待证申领登记卡(存根)”、老年人相关资料送市、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复核登记和编号。
三、市、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村(居)委会、机关单位报送的《海南省老年人优待证申领登记卡》及老年人的相关资料进行复核、编号,并分别不同年龄段汇总,报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办理老年人优待证制作介绍信。
四、市、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持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优待证制作介绍信和材料,送海南省居民身份证办证中心统一印制老年人优待证。
【收费标准及依据】
离休、退休人员(含企业)和外埠老年人申领老年人优待证,收取制作工本费4元。其余老年人免费办理优待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