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广东将出台老年人优待办法吸引港澳投资福利机构

2019-03-09 12:33
找法网官方整理
社会保障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社会保障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广东将尽快出台《老年人优待办法》,启动城乡居民高龄老人政府津贴制度试点工作,吸引港澳投资者在珠三角地区兴办养老机构和残疾人福利机构,建立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

  广东将尽快出台《老年人优待办法》,启动城乡居民高龄老人政府津贴制度试点工作,吸引港澳投资者在珠三角地区兴办养老机构和残疾人福利机构,建立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这是记者从全省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上得到的消息。

  在广东省,包括社会福利机构在内的社会组织发展水平较低,远远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据了解,香港现有社会组织17000多家,平均407人拥有一家社会组织;而广东现有社会组织24573家,平均3600多人才拥有一家社会组织。以精神病康复为例,广州和香港人口总数差不多,但香港有2000家左右精神病康复的福利机构,而广州仅有200家,无法满足需求。

  此外,广东省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方面起步较晚。目前,仅广州、深圳、中山等市在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方面取得初步进展。参加2008年度检查的183家全省性行业协会,有政府购买服务收入的仅24家。因此,吸引民间资本兴办福利机构十分重要。

社会保障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61445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社会保障法律师团,我在社会保障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