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海事诉讼时效分类如何划分

2018-08-16 16:57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海事海商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海事诉讼时效是指海事请求权人通过海事诉讼程序,请求海事法院保护其海事实体权利的法定有效期间。海事诉讼时效从本质上讲是消灭时效,是民事诉讼时效的特别时效。那么,海事诉讼时效分类如何划分呢?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以供大家参考。

  在实践中,海事诉讼时效分类如何划分呢?下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

  中国海商法从第257条至第267条共11个条文较全面地规定了海事诉讼时效,另外中国有一些行政法规及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也规定了海事诉讼时效。现择其要者介绍于后:

海事诉讼时效分类如何划分

  (一)一年的海事诉讼时效期间

  一年的海事诉讼时效期间有:

  1、在提单运输中货方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或承运人向货方要求赔偿的请求权,自承运人交付货物或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算;

  2、海上拖航合同的请求权,自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3、共同海损分摊的请求权,自理算结束之日起算;

  4、互有过失船舶碰撞引起第三人的人身伤亡,一船负连带责任而支付的赔偿额超过其过失比例,向他船追偿的请求权,自当事人连带支付损害赔偿之日起算;

  5、申请打捞沉船或申请发还捞起的原物及处理原物所得的价款的期限,自该船沉没之日起算,但妨碍船舶航行、航道整治或工程建筑的沉船,有关部门规定申请期限及打捞期限的除外;

  6、国外索赔人向港口索赔的,自编制记录的次日起算。

  (二)二年的海事诉讼时效期间

  二年的海事诉讼时效期间有:

  1、有关航次租船合同和船舶租用合同的请求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2、有关海难救助的请求权,自救助作业终止之日起算;

  3、保险人要求海上保险赔偿的请求权,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算;

  4、海上旅客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造成旅客人身伤害的,自旅客离船或应离船之日起算;造成旅客死亡的请求权,发生在运送期间的,自旅客应当离船之日起算;因运送期间内的伤害而导致旅客离船后死亡的,自旅客死亡之日起算,但此期限最长不超过旅客离船之日起三年;旅客行李灭失或损坏的请求权,自旅客离船或应该离船之日起算。

  (三)三年的海事诉讼时效期间

  三年的海事诉讼时效期间是关于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请求,自损害发生之日起算,但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自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

  (四)其他的海事诉讼时效期间

  90日时效期间。在提单运输中,在一年的时效期间内或时效期间届满后,被认为有责任的人向第三人提起追偿请求的,自追偿请求人解决原赔偿请求之日起或收到受理对其本人提起诉讼的法院的起诉状副本之日起算。

  中国海事审判史上曾有沿海、内河运输180日时效的规定。但最高法院于2001年5月22日决定:托运人、收货人就沿海、内河货物运输合同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或承运人向托运人、收货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承运人交付或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此规定自同年5月31日起施行。

  上述文章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了“海事诉讼时效分类如何划分”的相关内容,设立海事诉讼时效制度,可使海事诉讼更高效、规范和合理。一般而言,海事请求权的长期持续不行使,必致证据湮灭,证人死亡,当事人举证维艰,法庭亦难查明事实真相。

海事海商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42589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海事海商律师团,我在海事海商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