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张三与2012年10月份欠我货款12万元、久拖未还,经张三和我协商,双方同意张三将他的纺织设备折价全部抵欠款。张三给我写了保证书、承诺书以及欠条,承诺纺织设备的所有权、处分权归我。后与2014年8月有人证明该设备被李四和王五拆走了。李四、王五将张三抵押给我的12万元设备拆走归己有,侵犯了我的权益。今天我要起诉李四和王五。请问现有起诉,可否?请指教,依据何法何规?诉讼时效?非常感谢你的指导。
-
诉讼时效是两年内,已经抵押的设备在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买卖是无效的
-
时效两年,如有证据证明你向他主张过权利等,时效可重新起算
-
你好,可以起诉,有需要可以请律师帮忙
-
你好,诉讼时效是两年
-
时效两年,如有证据证明你向他主张过权利等,时效可重新起算
追问:2014年8月,赵六出具的证言证明李四和王五将张三抵押给我的设备拆走,能不能从赵六出具的证言来计算诉讼时间?
-
你好 时效2年 若有需要可来电咨询 提供帮助
-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吧。
-
您好,李四王五是否对张三的设备等享有在先的抵押权?
-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