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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应当依据什么标准

2018-07-18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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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那么如果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应当依据什么标准?跟着找法网的小编一起去看看下文怎么说。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应当依据什么标准?由找法网的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应当依据什么标准?

  用人单位没有合法的事实和理由,直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或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因此,并不是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后就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选择要求继续履行还是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要符合哪些条件?

  看是否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要看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符合以下条件,如若不符合则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涉及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因此,国家劳动法规对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规定了必须具备的条件。

  1、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提出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合同制工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3)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属于应予辞退的;

  (4)企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5)劳动合同制工人被开除,除名、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

  2、职工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职工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提出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条件、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工人身体健康的;

  (2)企业不能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经企业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

  (4)企业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工人合法权益的;

  (5)因生产、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垮地区转移工作单位的。

  3、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和要求

  具备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并不意味着当事人便可擅自解除合同或者不辞而别,解除劳动合同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还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和要求履行有关手续:

  (1)除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外,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都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2)企业提出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应当征求本企业工会组织的意见;

  (3)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因被辞退或除名、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而解除劳动合同 的外,企业应当按照工人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发给本人标准工资一定比例的生活补助费;

  (5)根据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同情况,分别按有关规定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和填写职工《劳动手册》,交由本人办理待业登记手续。

  以上便是找法网的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应当依据什么标准的内容。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工伤等期间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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