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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应该注意哪些方面

2020-01-27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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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建筑工程合同应该注明发包方和承包方,俗称甲乙双方,然后是写明工程的概况,包括地点、名称、施工范围、承包方式等,如是包工包料还是只负责施工,以及工期的安排,工程应当达到的质量要求,那么建筑工程合同应该注意哪些方面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建筑工程合同应该注意哪些方面

  当出现如甲供材料延迟供货、指定分包合同延误、重大设计变更等情况和付款延迟等发包人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出工期延长和直接损失补偿的索赔;在此等情况下,施工企业须注意遵循合同约定的索赔提出时限。

  根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36条“索赔”的约定,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并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直接损失补偿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建筑工程合同应该注意哪些方面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可以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合同示范文本拟定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专用条款,并特别注意以下条款: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

  (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

  (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4)工程造价;

  (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方式、支付方式;

  (6)设计文件及概算预算、技术资料的提供日期及提供方式;

  (7)材料的供应及材料进场期限;

  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二百六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二百七十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百七十一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第二百七十三条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建筑工程合同应该注意哪些方面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应该重视经济索赔的管理,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并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直接损失补偿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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