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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与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

2016-10-14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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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租赁合同没有约定具体期限,如何解除合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1、不定期租赁合同的随时解除权

  租赁合同没有约定具体期限,如何解除合同?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租赁合同解除后,装饰装修的损失由谁承担

  对装饰装修费用问题,可以分为经过出租人同意与未经过出租人同意两种情况进行考虑:

  在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承租人私自将房屋装饰装修,那么,装饰装修所花费的一切费用,都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如果在装饰装修过程中对房屋造成了损害,出租人还可以请求承租人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在经过出租人同意时,也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因合同到期而解除,在这种情况下,装饰装修的费用由承租人自己承担,但如果承租人与出租人另有约定的,则按约定办理。

  二是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在这种情况下,由违约方承担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损失。

  如果双方都有责任的,则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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