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公司注册资金600万,是当时朋友在经济开发区注册了转给我的.转到我手上时,注册资金已经抽走了,当时其实公司帐上都是空的.之后公司转给我后,公司法人是我,章程上显示我投入资金360万,占60%股份,我妈妈投入资金240万,占40%股份.实际是没有投入任何资金.公司运作了5年,在2012年, 我与一个朋友合作,修改公司章程,并在工商备案.规定:我还是法人,我朋友出资450万,把我妈妈40%和我的35%的股份买下.我朋友占公司75%股份,我占公司25%股份.但是其实公司并未投入那么多钱运作.在不到半年的运作过程中,双方有纠纷.请问我是否可以以对方投入资金为到位起诉来达到要回公司股份的权力呢?
北京长安(上海)律师事务所陈新军律师回复:本案的股权纠纷,实际你朋友并未出资450万股权转让款,但实际进行了工商局的股权登记变更。对方无需向公司投入资金,本案450万元属于股权转让价款,不是注册资本。股权登记在谁的名下,就是归谁所有(隐名股东协议除外。)因此,你无权以资金未到位要回公司股权(具体还是要看股权转让协议)
江西三人行律师事务所江晓辉律师回复:可以要求,但是你需对公司投入相应的注册资本。
上海市傅玄杰律师事务所徐超律师回复:按照双方的股权转让协议,要求返还股份。
上海市慧众律师事务所孙勇律师回复:你可选择起诉对方支付股权转让款,或起诉对方要求解除股权转让,收回股权。
国浩律师事务所李晓琳律师回复:你好,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形下,你不能以对方投入资金未到位来要求股权退回,但可以以对方没有支付股权转让款为由来起诉对方。具体还需要看你们的股权转让合同。
上海军拓律师事务所曹晓霞律师回复:1、你说的关于注册资金的事情还是比较常见的。2、你和你朋友间的协议是股权转让协议,(不知是否在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在股权转让协议中,你的义务是转让股权并协助办理工伤变更登记,你朋友的义务是支付对价450万,你当然可以要求你朋友支付450万元。
找法网律师回复:三方构成买卖合同关系,标的是公司的股权,对价是450万。由于对方违约,未足额支付对价,你当然可以起诉对方。但是由于公司的注册时存在明显的瑕疵,所以建议当面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