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就填写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
2、如果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为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送达的时间;
3、如果是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内,提前三天,否则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依此类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我们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限届满(终止条件已出现),单位(本人)决定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现根据《劳动法》第_____条的规定,决定与你(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请你(单位)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__________________部门(给予)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签收回执
本人(单位)已收到单位(职工)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发出的《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被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按照《劳动合同法》上述法条的规定,可以作如下理解:
(1)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3)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那么,在劳动合同到期又没有续签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合同,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仅限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终止需支付经济补偿。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终止日期怎么写的相关内容,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因为,合同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并不溯及力,因此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