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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银行退出制度建设的特殊性

2014-07-29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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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商业银行退出缺乏民众心理基础。我国的金融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甚至包括很多银行从业人员,常常认为商业银行是国家开办的,以国家信用做保障,有坚强的后盾,垮不了,更不会破产;即使出现较大问题,也会采取诸如...

  商业银行退出缺乏民众心理基础。我国的金融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甚至包括很多银行从业人员,常常认为商业银行是国家开办的,以国家信用做保障,有坚强的后盾,垮不了,更不会破产;即使出现较大问题,也会采取诸如注资、剥离不良资产、政府主导兼并重组等措施进行救助(以前也是这样做的),大家对商业银行经营失败的严重后果和自己可能要承担的损失缺乏足够的认识。银行是信用经济的产物,其存在和发展正是基于民众强大的信心和良好的预期,如果商业银行关停破产成为常态,将动摇这种信心和预期,特别是在初期阶段,可能难以接受甚至带来恐慌,这样有可能波及整个银行业和金融体系的稳定。

  商业银行没有经历完整经济周期的考验。回顾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历程,表面上看我国商业银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这种变化主要还是依靠外部力量,得益于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巨额不良资产的剥离和庞大的财政注资。从某种意义上讲,我国商业商业还是“摇篮中的婴儿、温室中的花朵”,是在政府的呵护下,“茁壮”成长起来的,没有经历持续经济衰退和经济金融危机的冲击,还没有经历过系统性、大面积风险事件的洗礼和考验,目前还处于现代商业银行的起步阶段。我国的银行家还缺乏足够的危机意识和应对能力,在此方面的心智还不成熟,几乎没有任何经验可言。

  商业银行退出的社会影响面大。我国是全世界储蓄率最高的国家之一,商业银行的负债大部分来源于城乡居民储蓄存款,涉及数以亿计的个人和家庭,这与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负债主要来源于机构投资者购买其债券有明显不同,即使一个规模较小的农村信用社(独立法人)涉及储蓄账户也有上千个。如果某商业由于经营管理不善破产关闭了,导致到期的存款无法兑付,有可能引起局部的社会不稳定。最为关键的是,商业银行的破产风险有较大的扩散性,会导致广大的投资者和存款人对其他银行机构也失去信心,而带来连锁反应,出现诸如抛售股票、挤兑存款等现象,局面失控,其破坏作用难以想象。

  商业银行退出的救助成本高。商业银行是高负债经营企业,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大约10%左右,负债率接近90%。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商业银行的负债率与工商企业的负债率有所不同,商业银行的负债率是基于自有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不是账面资产)的比值,风险加权资产的总量一般是小于资产总量的,如果银行面临崩溃边缘,消息一旦传出,真正风险会进一步放大,依靠其有限的资本金和拨备很难应对风险和损失,常常需要财政和中央银行提供救助。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和还未结束的欧债危机中,美国和欧洲的央行、政府就动用了数以万亿计的资金,拯救一些大型商业银行,补充流动性。

  大型商业银行“大而不能倒”问题加大了商业银行退出难度。虽然我国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已经改造成为了大众持股银行,但是国家仍然处于绝对控股地位,从资产、存款、贷款等规模来看,要占整个银行体系的50%以上,盈利要占60%以上,处于相对垄断地位,较容易获取高额利润。国有商业商业银行实行的是一级法人体制下的授权经营,人员众多,管理幅度大,管理链条长,体制相对僵化,运作效率比较低,机制变革和经营转型非常不容易。更为重要的是,国有商业银行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资金提供者,肩负执行宏观调控政策的重要职责,也是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如果真正出问题,其影响和破坏面非常广,甚至可能导致信用危机和经济危机,引起全社会动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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